豪杰大厦命案现场。(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讯)上诉庭驳回当地乌节路豪杰大厦命案凶手的上诉请求,维持终身监禁和12下鞭刑的判刑。
《8视界新闻网》报道,33岁的陈森阳是案件中唯一面对谋杀罪状的被告,包括他在内的7人原本被控意图谋杀,不过其中6人后来改控其他罪状,并已受到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7月,死者是31岁的男子沙迪斯,他因颈部被刺伤而身亡。
被告陈森阳持刀猛击死者3下时,造成致命伤。被告去年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后,提出了上诉。
辩护律师:致命一击是意外 被告的辩护律师今日在庭上称,被告应被判谋杀罪名不成立,因为击中死者的致命一击是意外或并非有意的。
辩方说,被告原本想攻击死者的脸部,并认为这样做不会造成严重伤害,但在打斗的“动态”过程中,却击中死者的颈部。
不过,大法官一致驳回这一论点。
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宣布裁决时说:“在本案这种情况下,什么伤害是故意的,什么伤害是无意或意外的,都必须用常识来看待。”
他指出,没有必要用外科手术的精确度,来考虑死者解剖结构的哪一部分是有意受到攻击的。
法官:被告持刀方式表明他有意严重伤害对方 法官也说,被告的持刀方式,以及他瞄准死者头部区域的事实,“毫无疑问”地表明他打算对身体的这一部分造成严重伤害。
事发前,被告和同伙在离开新加坡豪杰大厦2楼一家夜总会时,与死者认识的其他顾客发生争执,被告在过程中挥刀,刺伤对方团伙中两人的面部和手指。
死者当时独自在1楼同被告同伙发生冲突,双方大打出手。
监控器画面显示,包括被告在内的一些人原本走出了大厦,之后再返回参与打斗,殴打死者。
辩方在提出上诉时,试图重新以突然发生打斗或减轻责任等为辩护理由,来减轻对被告的谋杀定罪,但最终未能成功。
上诉法院昨日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后,批准被告同家人在庭上交谈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