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柔佛州一家驾驶培训机构的两名前职员及负责人,涉嫌协助考生通过电脑理论考试以获取驾驶执照,但三人皆否认有罪。
据《中国报》报道,这三名被告年昨天(15日)早上在新山地庭面控。三人分别为25岁的前书记诺拉蒂卡、36岁的诺丽艾达,以及45岁的机构负责人诺拉菲达。
负责人诺拉菲达被控53项罪状。 根据控状, 她在2023年涉及串谋这两名职员收取贿金,以协助学员通过驾照考试,两名前职员代为收取贿金。她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8(1)(c) 条文被判罪,并与相同法令第16(a)(A) 和第24(1) 条文同读。
诺拉蒂卡则面对29项收贿指控,涉及金额为4万8741令吉(约1万4797新元)。控状指她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15日间,从一名26岁女子手中,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了29次贿金。这是作为协助考生通过第一部分电脑考试的报酬。
最后一名被告诺丽艾达,则被控于2023年8月1日至10月21日间,接收来自诺拉蒂卡的贿金,共通过网上转了24次帐,总额2万1172令吉(约6427新元)。 该笔款项同样是作为协助考生通过电脑考试的酬劳。
两人的行为均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五倍或至少1万令吉(约3036新元)罚款,视乎哪一个更高。
法官允许诺拉蒂卡和诺丽艾达各以7000令吉(约2125新元)保释在外,诺拉菲达则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在外,并且每个月必须到反贪会报到一次,护照将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
法官择定此案于6月26日过堂,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