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电视艺人方威捷因多次性侵未满16岁的少女,还指示少女哭求母亲不要告他,并且以各种方式骚扰她,包括一天狂打18通电话给她,今天(19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40个月。
案件背景
被告身份:方威捷(原名:方伟杰,英文名 Ian Fang),35岁,原籍中国,2001年移居新加坡,曾是新传媒旗下艺人,12年演艺生涯内曾获“红星大奖”多个奖项。
被告身份公开:案件初期因受害者身份保护令,媒体不得公开被告身份。2025年5月19日,法院批准控方申请后,正式公开其身份。
指控与罪名
方威捷共面临八项控状,包括:
六项性侵未满16岁少女罪
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
一项违反防止骚扰法令罪
案件时间线
2024年5月:方威捷在活动上认识当时15岁少女,开始交往。
2024年6月6日至20日:分别在酒店、住家和医院五次与少女发生性关系。
首次发生关系时,少女正在酒店隔离治疗冠病。
多次未使用避孕措施,导致少女事后感染病毒。
2024年8月:少女母亲报警。警方告诫方威捷不得联系少女,但他无视警告:
向少女传达“若入狱宁愿去死”等情绪勒索言语。
指示少女在母亲面前哭求不要提告。
2024年9月22日至27日:持续骚扰少女:
一天内拨打18通电话。
通过WhatsApp联系她。
登入她在全民K歌游戏上的虚拟房间。
对少女的影响
心理健康:少女在遭受操控和骚扰后陷入抑郁,曾出现自杀念头。
医疗介入:母亲接获学校通知后,将少女送往心理卫生学院,诊断为“适应障碍伴随抑郁情绪”。
法院裁决与判刑
认罪时间:2025年5月19日
刑期:40个月监禁
服刑日期:法官批准展期至2025年6月16日开始服刑
社交媒体反应:
Instagram账号内容已清空。
Facebook账号仍保留部分贴文,最后动态为2025年2月中。
未被判鞭刑的原因
受害少女已年满15岁,超过新加坡法定强奸定义中的“14岁以下”年龄门槛。
按照适用法律(刑事法典第376A条),刑罚最高为10年监禁和罚款,无强制鞭刑。
属于14岁至16岁间非法性行为,刑责较轻。
法官与律师意见
法官意见:
认为方威捷“并非一时冲动”,而是蓄意利用少女的天真与脆弱情感。
犯案后仍持续操控与骚扰受害者,情节严重。
律师观点:
初犯、认罪,按一般案例应获较轻量刑。
但因性剥削与操控成分明显,40个月刑期已属“偏重”且“合理”。
艺人生涯简述
出道作品:《警徽天职》(2011)
曾参与:《我们等你》《志在四方》《虎妈来了》等电视剧。
获奖纪录:红星大奖“最佳新人奖”“十大最受欢迎男艺人”等。
2023年4月与新传媒解约,转为自由艺人,制作网综、担任演技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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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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