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无间道!担任CID指挥官的助理警监向赌窟头目索贿,一年多内拿了4万7700元去还离婚官司诉讼费和卡债,获好处后向对方提供警方扫荡信息,还为对方“培养”其他警员内鬼。
案发时是刑事侦查局助理警监的被告许建忠(又名Mark Koh),现已52岁。他共面对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警察部队法令的控状,前日承认当中5项收贿控状和1项擅离职守的罪名,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涉案行贿者为非法赌窟头目蔡振和,他因在本地多地经营赌档而臭名昭著。许建忠于2005年认识蔡振和,并得知其赌窟屡遭警方突击。
前助理警监许建忠受贿,潜逃17年后落网被控上庭。
案情披露,许建忠1998年加入警队,2005年已升任CID取缔非法放贷专案小组的指挥官,手下带领一支小队。
2005年年尾,他因陷入离婚诉讼而财务吃紧,向一名同僚借1万5000元,但对方无力帮忙。他想到这名同僚与蔡振和关系密切,便请对方代为向蔡求助。
蔡振和一方面担心拒绝被告会遭报复,另一方面也希望拉拢许建忠以便日后从中获利,遂答应借出1万5000元,换取对方在警务上的“方便行事”。
几个月后,许建忠又因背负2万4000元信用卡债务,再次向蔡振和寻求帮助,蔡振和蔡随即再给了他1万6000元。作为回报,许建忠向蔡振和透露了多项警方扫荡赌窟的情报,并协助查询一名被还押嫌犯的资料。
除了泄露警方扫荡行动,被告还“牵线搭桥”介绍蔡振和给至少5名同事认识,替对方“培养”内鬼,其中一人后来也接受蔡振和的贿赂,在警方展开突击行动前为蔡振和通风报信。
根据控状,2006年至2007年间,被告在非法借贷取缔组工作时,前后受贿超过4万7700元。案件展期至5月26日下判。
2006年全年,被告与蔡振和频繁出入各大酒吧,把酒言欢、夜夜笙歌,酒水账单一律由蔡振和埋单,蔡振和还时不时替被告打赏女服务员与歌手。
后来,被告也带着下属加入这些聚会,整班人一同花天酒地,所有费用都由蔡振和支付,他前后砸下至少2万7000元。
期间,被告甚至爱上一名酒家女,这名女子是酒吧歌手,被告为了她经常到那里喝酒。
被告失联后,贪污调查局曾上门张贴通知书,法庭也对他发出逮捕令。(档案照)
请假出国期间得知自己被贪污调查局调查,被告不回国,后来因在中国触法坐牢,出狱后才被遣送回新,前后潜逃17年。
被告在2007年请假前往中国旅游时,得知自己因涉嫌贪污遭当局调查。为了躲避追查,被告随即决定“弃职潜逃”,拒绝返国。法庭随之对他发出逮捕令。
许建忠相信是新加坡首个因受贿潜逃,被贪污调查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在中国逾期逗留期间,被告因犯下其他罪行而在中国重庆入狱,他刑满出狱后被遣返回国,最终在樟宜机场落网,时隔近17年后面控。
控方指他毫无悔意,也伤害了警察部队,要求判他坐牢9到11年,并加罚等同于受贿金额的罚款。
主控官昨日陈词时指出,被告身居高位,却带头腐败,毫无悔意,其行为已严重伤害警队廉洁。
他补充,包括被告在内的数名CID警员,曾向蔡振和透露突击扫荡行动情报,严重削弱了警方执行任务的效率。
律师代被告求情,称他为了不浪费公共资源选择认罪,而他的钱已在国外花光,无法赔偿。律师也指被告完成刑期时,年纪已不小,几乎已没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