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连组屋都保不住:父亲为孩子买房“走捷径”却被法院打回原形

1天前     静姝     3078

过去几年,我们接触过不少客户在组屋和私宅之间 “左右为难”

尤其是一些家庭为了给孩子留下一套房子,想出了各种 “信托持有” 的方式,觉得既能保住组屋,又能 “偷偷” 拥有一套私宅。但现实比想像中复杂得多

差点连组屋都保不住:父亲为孩子买房“走捷径”却被法院打回原形

最近,一起真实案例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位父亲,因为信托买房操作不当,不仅惹上官司,甚至差点失去组屋资格。

差点连组屋都保不住:父亲为孩子买房“走捷径”却被法院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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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父亲—— 我们暂且称他为 M 先生,2018 年用自己名义购买了一套转售组屋仅仅 8 个月后,他又以儿子的名义,通过信托方式买下了一套私宅公寓

你没听错,组屋 MOP(最低居住年限)是五年,但他不到一年就买了私宅,还是以 “代持” 的方式操作—— 为 9 岁的儿子设立信托,自称 “为了孩子未来有个住所”。

虽然看起来 “出发点” 是为了孩子,但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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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局发现后,曾明确指出:违反 MOP 的规定可能会被罚款或强制收回组屋。不过,他们在考量具体情况后,网开一面—— 让 M 先生保留组屋,免于罚款,但必须在 4 个月内处理掉公寓

结果 M 先生没有出售,而是把房子转给住在卡达的侄儿持有,再由侄儿授权 M 先生继续管理房产事务。听上去是不是 “很聪明”?但法院并不这么看

差点连组屋都保不住:父亲为孩子买房“走捷径”却被法院打回原形

当 M 先生最终向高庭申请出售公寓时,被法官直接驳回。

理由很明确:

“法院不会协助规避建屋局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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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几点关键事实:

公寓买来后一直由 M 先生管理,即便换了受托人,实质控制权仍在他手中;

租金进入他与儿子的联名账户,而不是正规的信托账户;

信托契约中没有赋予受托人 “出售” 权限,导致一切交易合法性受限。

这些细节,让整起 “为孩子设信托买房” 的行为,看起来更像是规避政策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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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

信托并不是规避 MOP 的手段,尤其当房产仍由家长控制时,法律视角会直接认定你仍持有该房产。

信托契约若不严谨(例如没有出售权条款),不仅难以执行,还可能因为争议走上诉讼之路。

“联名账户 ≠ 信托账户”,即便你说钱是给孩子用的,法庭也看证据和结构。

更严重的是—— 一旦违反条例,建屋局有权收回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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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过在服务过程中,也常常会遇到客户问我们:

“孩子不能买房,那我能不能替他先买?”

“信托买房是不是可以规避贷款限制?”

“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住组屋再买私宅?”

我们想说的是:买房是大事,更是法律和政策的系统工程。每一个 “灵机一动” 的做法,在建屋局和法庭面前都经不起推敲。

一位资深律师也指出:

“购置私宅前,必须先向建屋局咨询,切勿听信朋友建议行事。否则赔上组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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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MOP 规则:无论是屋主、配偶,还是基本住户,只要在 MOP 期内,就不得拥有任何住宅类房产(包括信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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