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
離婚是件相當不自由的事情
因為新加坡不存在協議離婚
所有離婚都將被作為案件
由法庭進行實質審查並作出判決
新加坡法院
認定的婚姻破裂無法挽回
之前基本是基於:
有人出軌
無法容忍對方的不合理行為
連續分居超過3年或4年
被遺棄超過2年
這幾種選項
但是很多時候
夫妻兩人感情破裂
就是無法繼續生活下去
卻不會被法庭認可
不過
這一切都將在今年進入歷史
新加坡國會宣布
今後有意離婚的夫婦
將能夠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理由
向法院申請離婚
一位網友
似乎是遇到了婚姻感情問題
大倒苦水之餘
對新規即將實施 感到萬分 慶幸...
椰友們
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