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乘客在地鐵行駛時扯開車門,其他乘客勸阻不果,按緊急按鈕求助;地鐵職員到來要他下車,他不僅大喊大叫,還踢傷職員的腿,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12個月。
被告汪子琪(47歲)強行扯開車門,還踢傷到場察看的地鐵職員,被判接受強制性治療12個月。(檔案照片)
蓄著一頭長髮的被告汪子琪(47歲,譯音)面對三項公共滋擾和一項蓄意傷人罪,他早前承認其中三項罪名,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被告自被控後一直還押,1月17日從監獄被帶上法庭聽判。
根據案情,被告2023年11月29日中午約12時49分乘搭南北線地鐵,當地鐵來到卡迪站和楊厝港站之間路段時,他想測試地鐵車門在行駛時能否被打開,便動手扯車門,並強行扯開一個空隙。好幾名乘客勸阻,被告卻一意孤行。當列車抵達楊厝港地鐵站時,被告拉著車門,不讓門關上。一名乘客見狀,按下緊急按鈕求助。
SMRT經理(65歲)接到通知,和同事到場查看情況,他從其他乘客那裡得知,被告早前一直在扯車門,於是指示被告下車,但被告拒絕配合,並對職員大喊,他也甩動手肘,讓職員不要碰他。接著,職員待在列車上,與被告一起前往宏茂橋地鐵站。
此外,在經理嘗試溝通時,被告多次用腳踢經理,導致對方腿部疼痛。
列車抵達宏茂橋地鐵站後,被告仍很激動,其他職員只好強行把他帶下車。豈料,被告直接躺在地鐵月台,還撥電民防部隊,稱自己嚴重受傷,需要幫助。
其他乘客把被告行徑拍下,並發到社交媒體上。從視頻能看到,被告當時身穿女裝。
罹患精神疾病 曾多次硬掰車門
2023年11月27日,被告也在列車要駛離布萊德地鐵站時,拉著列車門不讓門關上。被告在接受調查中也承認,在11月中至12月期間的兩周內,他多次「測試」地鐵車門,但已無法記清次數。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患有性別焦慮症、躁鬱症、邊緣型性格障礙等精神疾病,而躁鬱症會影響他的判斷力和自我控制。
律師透露,被告持有機械工程專業文憑,但自2021年起失業。他也有過一段11年的婚姻,但已在2017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