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时间,来新加坡购买房产的外国买家越来越多。
即便是新加坡政府去年对外国公民(非新加坡公民或PR)征收了60%的额外买家印花税,但依然还是不断有人购买新加坡的豪宅。
当然,有一些是通过移民新加坡的方式避开买房税,毕竟公民第一套房产不需要付ABSD,永久居民第一套房产也只需要5%而已......
图源:海峡时报
不过,在新加坡,有一些房产是只对公民开放。再有钱,没有身份也无权购买交易。
于是,有人就决定铤而走险,用违法的方式买下房产,用以牟利。
最近,一名新加坡男子以个人名义就因为帮助外国公民买下非限制性住宅房产,而被判坐牢。
来源:海峡时报
据本地媒体报道,这起案件中牵连的新加坡男子Tan某和外国男子Zhan某。
Zhan某是一名富商,早前通过新加坡全球投资者计划申请成为新加坡PR。据悉,他在全球拥有100多间公司的股份,年收入大约是700万新币。
Zhan某盯上了新加坡东海岸路一排房屋(想先交易三栋),准备购买后将这处地方重建发展。
法院披露,一旦Zhan某的计划得以落实,利润将超过5000万新币。
示意图,图源:TimeOut
但是,因为PR的身份,Zhan某在新加坡无权自己出手买下这些房子,于是他就找上了在新加坡拥有主营房地产业务公司的公民Tan某。
事后,Tan某被允诺获得这个重建项目利润的20%。
整个计划很简单,Zhan某会通过Tan某的公司购买这三处有地住宅,之后再拆掉并在土地上开发小型公寓,最后将这批公寓出售。
示意图,图源:Business Times
在2007年1月,“白手套”Tan某为一处当时价值230万新币的房产(代号P1),支付了10%的押金。
而Tan某并没有全部自掏腰包,而是从Zhan某持有的一间公司内领取了大约17万新币的支票付了款。
之后,另一张金额为80万新币的银行本票寄给了卖家,付款人是Zhan某持有的另一家公司。
接着,Tan某又以自己的名义,从银行获取了130万新币的住房贷款。2007年4月,Tan某成功购得这处房产,并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与卖家交割完成。
示意图
另一栋房产(代号J1),Tan某则指示Zhan某旗下公司一名雇员的妻子签署了必要的购买文件,其中包括一份涉及银行抵押贷款的文件,以155万新币购入。
2007年7月,J1顺利转让获得合法所有权。
示意图,图源:Stacked Homes
至于剩下的房产M1,Tan某、Tan某公司的一名经理,已经Zhan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又联合成立了另一家新公司。
利用这家新公司的名义,2008年1月,M1也以240万新币价格被买下。
在完成这三笔交易后,Tan某着手将这三处房产都“卖”给了Zhan某的儿子和侄子,最终被Zhan某本人“收回”。
通过这一系列的操作,这三处原本Zhan某无法持有的房产,最终都实际落入他囊中。
示意图
东窗事发后,控方将Tan某控上法庭,认为他“多次违法新加坡土地政策以获取金钱利益”,希望法官能够判他坐牢4年6个月。
最终,现年57岁的Tan某被判刑两年三个月零三周,并被处以3000新币的罚款。
至于案件中的另一名嫌疑人Zhan某,有关他的审讯仍在调查中。如果证据确凿,这名亿万富翁很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