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申请人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对新加坡经济有贡献并购买房产并非用于出租,申请可能会被批准。
因为宋女士代买的这类房地产属于限制住宅房产,非新加坡公民以外的人在这个问题上都属于是外国人范畴,连永久居民都要得到政府批准才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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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繁荣女士已经入籍新加坡,作为一个商人,她非常了解:自己作为新公民与那些刚想要移民新加坡却还未成功;或是刚申请到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的人来说,更具有优势的一些方面。
宋为了大笔赚钱又或是为了求得自身利益的发展,从而主动向她结识的中国房地产富商提出: 以她的公民身份来帮助他们代购私宅并签署买卖协议,而全部买房资金则由富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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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是一个有头脑的生意人,她不忘与中国房产富商签署了契约,并让他们在中国给她转账资金,成功三次购买,逃避新加坡当局的审查。
也是这些契约让她的罪名坐实了!
但他们之间签订的信托契约,在新加坡完全属于非法,很可能被视为无效!
从1月27日开始服刑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宋繁荣女士前天在保释人陪同下出庭,根据法令,坐牢14天或以下的不会得到刑期缩减。
宋应该会在狱中度过自己这个春节。
内政部兼律政部长尚穆根,答复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有关此案的询问时作出以下解释。
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有地住宅的外国人将会承受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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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揭露事实,所有购屋程序都将被视为无效,可能损失全部投资金额,而所有牵涉人员都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
这些人还会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计划,让案件无法侦查。
不过,尚穆根也指出:这些非法行为并不会影响本地有地房产市场或私宅的价格。
希望这些前车之鉴足以警示后人不要再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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