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被告Lynne Charlotte James共面對五項欺騙,另外七項類似罪名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她在2006年開始在房地產公司工作,並在2008年陷入財務困境,面臨破產。於是她設局,欺騙老闆自己已經破產,謊稱產業處理及信託局(IPTO)扣押了自己的資產,需要繳付費用才能把資產歸還她。
她多次要求老闆幫她支付產業處理及信託局所需的費用,甚至還冒充各政府機構發出偽造電郵,內容都是讓她給產業處理及信託局付費。
老闆在2008年5月到2017年10月期間,一共向被告轉帳2200多次,總數達到367萬7000多元。老闆為了幫她籌錢,還賣掉了兩間房產,最終得租房。
法官表示,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受害者因案件壓力而中風,還幾乎與妻子離婚,目前罹患癌症。
主控官說,被告毀了老闆一家,卻只展現出非常少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