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女员工因月事导致身体不舒服而请了几天病假,雇主却声称员工谎报生病将她解雇。女子不忿被炒,告上法庭,结果获赔18万令吉(近5万1200新元)。
星洲网报道,马来西亚律师林炜烈在小红书发文与网民一起探讨关于员工请病假的课题时,分享了这个案例。
林炜烈提到一名女员工不满雇主以她来月事不舒服请病假为由,无理地将她解雇,因此告上马国工业法庭,希望法官能还她一个公道。
当时雇主极力辩护,并声称是员工谎报生病才将女员工解雇。
不过,工业法庭认为女子的病假证明(MC)真实有效,最后宣判罪名成立,女员工获得18万令吉的赔偿。
此外,在马国法律,伪造病假证明是件严重的事情,而在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中,一旦窜改病假证明罪成,可被判不超过七年监禁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