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长期
遭3名恶魔校园霸凌
小新的父母难掩悲伤,但还是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表示:“小新寒假的时候曾说过不想上学,但是觉得是孩子天性爱玩就没有当回事儿,直到小新离自己远去,才知道他生前曾遭遇过校园霸凌!
小新的同学也站出来说:“小新在校的学习成绩一般,从上初中起,就与恶魔中的一人做同桌,调开过一次但后来又坐到一起了。”
“他在学校时就曾被3个恶魔欺负过,他们一起去上厕所的时候,就会把小新所在放打扫工具的一个小屋里,等上完厕所了,再把他放出来。”
中国知名法学专家:
惩罚才能让人知罪悔罪!
在案件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网友们围绕案情提出了诸多疑点,其中“雯雯想要幸福”、“麦恩莉”、“拉布拉蝶儿”等博主发帖传播疑似“小新遇害案的颅骨照片,还有博主根据这张照片配文“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
有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该照片与小新遇害案无关。
对此次事件,河北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
中国知名法学教授罗翔在3月16日时发布视频谈论此事。他表示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
罗翔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 但法律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有法律学者表示: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才能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三个恶魔均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会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经过审判定罪量刑。 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如果没有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行政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送到专门学校,设置专门场所,进行闭环管理。
网友:希望向新加坡学习
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起案件发生后,除了有社会知名人士的发声外,还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应该借着这个机会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这次不从严处罚,那么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人因此受害!
还有网友为此建议,引入新加坡的法律!
新加坡少年误杀同学
被判监16年
确实类似的事件在新加坡也发生过!并且在前段时间已经被判刑了!跟随万事通一起来看看,新加坡是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吧~
去年的12月1日, 新加坡裕廊西立化中学男厕杀人案在新加坡高庭过堂。嫌疑人阿铭(化名)阿铭承认误杀,被判入狱16年,从被捕之日算起。
阿铭原本面对谋杀控状,可能会面对死刑。 由于心理医生诊断他在案 发时患有中度的严重抑郁症,总检察署今年二月将控状改为误杀。
被告的病情成为本案下判时的关键考量因素, 以及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控方吁法官判被告坐牢介于12年至16年,辩方则要求判被告坐牢5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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