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對黨領袖畢丹星為何被控?為何不提控其他議員?會影響大選嗎?五點看懂來龍去脈

2024-03-21

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3月19日上午在國家法院被控,引起關注。《聯合早報》梳理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接下來值得關注的後續發展。

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3月19日上午10時45分出現在國家法院。(葉振忠攝)

畢丹星為何被控?他面對哪些控狀?

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2021年8月至10月,三度在國會撒謊,事件交由國會特權委員會處理。特權委員會2021年12月針對辣玉莎國會說謊一事,展開總計31小時的聽證會。

在傳召了八名證人,評估各方的供證後,特權委員會2022年2月10日向國會提呈建議報告,指畢丹星和工人黨副主席費沙在接受問話時行為不當,建議把兩人交給總檢察署調查。其中,畢丹星被指作偽證。

國會特權委員會2021年針對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背對鏡頭者)在國會撒謊一事,召開聽證會展開調查。委員會成員包括:蔡厝港集選區議員黃文鴻(面對鏡頭左起)、工人黨後港區議員陳立峰、人力部兼國防部高級政務部長扎吉哈、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時任國會議長陳川仁(主席)、國家發展部長兼主管社會服務整合事務部長李智陞、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以及衛生部兼通訊及新聞部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gov.sg視頻截圖)

畢丹星共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向國會或國會委員會供證期間,蓄意作出虛假陳述,牴觸新加坡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第31(q)節條文:

第一項控狀是有關畢丹星於2021年12月10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稱他同年8月8日,與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和費沙開會時,要辣玉莎在國會上澄清謊言。控狀指他涉嫌蓄意作偽證。

第二項控狀則是有關畢丹星於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供證時作偽證,稱他同年10月3日與辣玉莎談話時,要她承認自己在國會撒謊。控狀指他涉嫌蓄意作偽證。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畢丹星在2021年12月15日出席有關辣玉莎國會撒謊事件的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gov.sg視頻截圖)

由於畢丹星不認罪,決定抗辯,案件展期至4月17日舉行審前會議。

律師出身的畢丹星在庭上說,他會委任律師,因此要求案展四周。

畢丹星的議員職務會否暫停?

畢丹星面對兩項控狀,控方只要求法庭對每項控狀處以罰款,而不要求監禁。法律專家指出,即使畢丹星的兩項控狀都罪成,他會否失去議員資格,取決於單一控狀的最高刑罰。因此,就算最終被定罪且罰款,他也不會失去議員資格。

根據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第36(1)(b)節條文,畢丹星若被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7000元,或兩者兼施。

總檢察署19日答覆媒體詢問時說,畢丹星是否有罪,留待法庭裁定。如果他被判有罪,控方將要求法庭對每項控狀處以罰款。不過,總檢察署強調,如果畢丹星罪成,懲罰應由法庭決定。

根據新加坡憲法,國會議員在新加坡或海外法庭被判罰款少於1萬新元(或對等幣值),或監禁不超過一年,不會喪失國會議席,各項罪狀或罰款不會相加。

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根據憲法,議員會否喪失資格視罪行有多嚴重而定,因此規定的罰款或監禁條文,是以一項罪名而論,不是各項總和。換言之,一人如果因觸犯交通規則而多次被罰款,也不能把所有罰款額加起來,以決定他是否會喪失議員資格。

執政黨人民行動黨19日也發聲明說,行動黨議員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要求暫停畢丹星的議員職務。

國會領袖英蘭妮2022年2月,曾在國會就國會特權委員會的建議報告提出兩項動議,分別涉及如何處置盛港集選區前議員辣玉莎,以及畢丹星、林瑞蓮和費沙。她當時說,畢丹星向委員會撒謊,以及說謊的情況,比辣玉莎的來得更加嚴重。(gov.sg視頻截圖)

行動黨組織秘書傅海燕在聲明中說,國會必須嚴格處理任何有不當行為的議員,但暫停議員職務是一項嚴重的舉措,必須按照適當的法律程序和正義原則進行。「國會不應預先判斷訴訟結果。」

畢丹星出庭後在臉書發文,強調自己會在所有法律程序完成之前,繼續履行國會議員和市鎮理事會理事的所有職責,這包括接見選民、走訪選區、做家訪,以及派發工人黨黨報《鐵錘》等。

畢丹星現為阿裕尼集選區議員,也是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理事。

為何控方不提控費沙?

工人黨副主席、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莫哈默費沙,2021年出席關於辣玉莎撒謊的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供證。(gov.sg視頻截圖)

費沙2021年出席關於辣玉莎撒謊的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時,多次拒絕回答問題,控方在考慮了所有證據後,決定不提控他。

儘管控方不提控,警方在徵詢控方意見後,18日向費沙發出勸誡信,建議他熟悉新加坡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第31(q)節條文對國會議員應有行為的規定,並避免做出任何可能違反法令的行為。

費沙已確認收到勸誡信。

陳慶文受訪時推測,總檢察署可能認為,根據現有證據,提控費沙既不是「審慎之舉」,也不符合公眾利益。

畢丹星被控會否影響來屆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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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大選最遲必須在2025年11月舉行。針對現在提控畢丹星是否意味著大選即將來臨,或是會影響各政黨在大選中的表現,陳慶文說,這起案件已調查超過兩年,調查員也了解公眾對案件的關心和涉及的政治敏感度,選擇提控,更重要的是為了清楚傳達一個信息,即議員不可濫用在國會發言的權力或撒謊。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主任比爾維爾星(Bilveer Singh)副教授受訪時說,提控畢丹星的時間點不理想,因為執政黨目前面對許多挑戰,包括生活費高漲、易華仁涉嫌貪污、前國會議長出軌退黨等形象問題,如果畢丹星被判有罪,年輕選民可能把畢丹星看作受到政治迫害,在來臨大選轉而同情畢丹星,甚至其他反對黨。

比爾維爾星也說,年輕選民傾向於較有憐憫之心、公平待人的政治人物,他們通常對反對黨比較寬容。因此,畢丹星倘若因這起案件失去議員資格,估計會引起年輕選民的極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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