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仁(圖:董勵萱)
被加控八項新罪狀,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表示不認罪。
早前因涉嫌貪污被控的前交通部長易華仁,今早(25日)在國家法院面對八項新控狀。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面控後,他的代表律師納文問控方為什麼早前在1月18日首次提控他時,控方表示不會加控原本的另外九項罪狀,今天卻又加控另外八項罪狀,而這八項並不在最初的36份警戒供詞中。
律師也說,控方當時也沒有表示會有加控的可能性。
易華仁的案件將展延到4月2日進行刑事證據披露會議,他獲准繼續保釋。
他走出國家法院時說:「該說的律師已經在庭上說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易華仁今天被加控的八項控狀分別指他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也就是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的罪名。控方也要求將案件一併提交高庭審理。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易華仁在1月18日被控27項控狀,其中包括24項指他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也就是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的控狀,涉案總額超過38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