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逾30億元洗錢案的其中一名被告王寶森。(圖:CNA/Lydia Lam)
涉及30億元洗錢案的被告王寶森表示有意認罪,預計將成為蘇文強和蘇海金之後,第三名有意認罪的被告。
根據法庭資料,王寶森今天(28日)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隨後,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案件將展期至4月16日過堂,而王寶森有意認罪。
王寶森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其中一項指他擁有超過11萬2000新元的現款,而這筆錢的全部或部分款項是他非法參與網絡賭博的犯罪所得。
另一項控狀則指他利用非法遠程賭博的錢,購買一輛豐田Alphard Hybrid Elegance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