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出,要實現凈零排放目標,2030年到2050年之間,東南亞每年的太陽能和風能發電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長幅度,需要達到2018年到2021年平均增長幅度的7到12倍。
麥肯錫高級合伙人維沙爾說,這也意味著,太陽能光伏發電容量每年漲幅必須達約36千兆瓦,風能則需要達到約12千兆瓦。
維沙爾說,以往的經歷來看,東南亞的項目平均規模都相對較小,從50兆瓦到200兆瓦不等,這樣的規模是行不通的。大規模發展所需的項目規模,需要大十倍。
施耐德電氣新加坡與汶萊區域總裁金允榮說:「我們必須開始使用傳感器和效率儀表以數碼方式來進行測量,確保擁有清晰的儀錶板,以便更好指揮和了解能源效率取得的進展,成為更環保的組織,更環保的公司或更環保的國家。」
報告指出以區域目前的綠色發展步伐,東南亞的可再生能源容量增長速度,可能只有在2030年之後才會出現大幅提升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