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新加坡最大的30億洗錢案
第三名認罪的32歲中國籍王寶森
同意充公超800萬新幣的資產
今日被判坐牢13個月
被控8項罪名包括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1項提供假口供,以及1項偽造文件的罪狀。
充公總值超過800萬新幣資產
包括房產、存款和豪華車子
公司存款326萬6884新幣
443萬400新幣烏節路房產
豪華車子豐田Alphard
現金超11萬新幣
被告罪行影響新加坡
成為國際金融樞紐的名譽
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3個月
刑期從去年8月15日被逮捕當天算起
獄中行為良好扣除三分之一刑期
或許這個月低就可刑滿出獄
在新加坡被治罪的外國人
刑滿出獄後將被驅逐出境
日後將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遣返到哪個國家
取決於其有效護照
這是新加坡有史以來
規模最大的洗錢案
涉款金額迄今已超過30億新幣
9男1女的10名被告包括:
王寶森、蘇文強、蘇海金、蘇寶林、
蘇劍鋒、張瑞金、林寶英、
王水明、陳清遠和王德海
警方要求更多時間來進行調查
或涉及更多人
將會扣押更多資產
包括凍結銀行戶頭
充公房產和財物
案件或許要拖上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