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天工作制、居家辦公到錯開工作時間,相信是許多打工仔夢寐以求的工作模式,但公司和老闆可能不買帳。
別擔心!從今年底開始,蟻粉可以敢敢向老闆開口。(但老闆批不批準是另一回事……)
人力部今天(4月16日)宣布,政府已接受由勞資政協作三方聯合設立的工作組建議的指導原則,讓企業通過適當流程評估員工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
從今年12月1日起,通過試用期的員工可以通過書面方式,向僱主提出靈活工作安排的要求。
申請中必須註明:
為什麼是兩個月呢?
工作組解釋,英國也實行類似的做法。這是為了讓僱主有足夠時間考慮替代安排,並評估這些安排是否可行,或是否會影響其他同事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
如果拒絕員工的申請,僱主必須說明理由,並與員工探討其他替代方案。
重要的是,拒絕的理由必須是基於公司的業務需求,例如:
若員工覺得僱主沒有慎重考慮他們的申請,或僱主以「公司不相信靈活工作安排」等理由搪塞,員工可以向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或全國職工總會尋求援助。
不過,這套指導原則不是強制的,也沒有法律約束力,最終決定權仍在僱主手上。
目前,新加坡有近七成企業提供至少一項靈活工作安排。
人力部去年針對2022年新加坡僱傭情況展開的調查顯示:
84%的受訪員工已獲得所需的靈活工作安排;另有77%的受訪僱主認為,靈活工作安排有助於吸引和留住人才。
簡單來說,靈活工作安排可分為三類:
「要為僱主和員工實現雙贏,靈活工作安排在商業上必須是行得通的。對於員工的要求,僱主應給予理解;員工也應站在公司的立場,考慮是否會對業務或客戶造成影響。」
職總秘書長黃志明也說,靈活工作安排不僅能幫助員工善用時間,減少通勤等開銷,還能鼓勵熟齡員工繼續就業,讓僱主更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但他提醒,僱主和員工除了要培養信任,雙方也須保持靈活的態度。
「只要僱主管理得當,溝通明確,適時調整工作流程和政策,就可以打造一個既支持員工靈活工作,又保障公司運營順利的環境。」
幫助女性和看護者重返職場 隨著新加坡步入老齡化社會,更多上班族也需要兼顧工作和照顧家庭的責任。
全國職工總會婦女與家庭事務處及中小企業協作平台署長楊涴淩指出,新加坡目前有超過26萬名成年女性,因肩負看護責任等原因而沒有就業。
她認為,靈活工作安排或許能改變這個局面,吸引她們重返職場。
在冠病疫情期間,有九成企業提供靈活工作安排,但疫情之後卻減少到七成。
楊涴淩指出,有僱主反饋,一些員工不理解為何公司在疫後不繼續推行疫情期間的居家辦公安排。
她認為,企業在疫情期間推出這類安排時可能缺乏策略,但如今有了指導原則,公司將更容易採納靈活工作安排。
當然,僱主也要為靈活工作的員工建立適當的工作績效評估系統,平衡雙方對工作表現的期望,免得員工因害怕失去晉升機會而不敢提出靈活工作安排的要求。
既然政府都開口了,如果僱主仍對靈活工作安排視而不見,一概拒絕員工的要求,恐怕也很難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