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東方日報》報道,納吉的代表律師沙菲宜對高庭法官阿馬吉星說,基於案件涉及敏感內容,審訊應當在內庭進行。法官過後批准案件在內庭進行,只有納吉的律師和代表答辯人的高級聯邦律師可以可出席,其他人包括媒體不獲准跟進審訊。
納吉是在這個月1日通過沙菲宜和夥伴律師事務所,入稟高庭提出司法審核申請,尋求政府證實第16任國家元首是否作出允許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旨。
現年70歲的納吉在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萬令吉罪名成立後,在2022年8月23日入獄,他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
較早前,馬國特赦局將納吉的監禁刑期從12年減少到六年,罰款數額也從2億1000萬令吉降低到50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