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第一國際機場槍擊案的嫌犯今天(24日)被控上法庭,共面對七項控狀,其中包括擁有槍械罪。
《東方日報》報道,38歲的被告哈菲祖被控擁有產自土耳其的手槍、無牌擁有33枚彈藥和球狀鞭炮。他也被指擁有三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和駕駛一輛掛上假車牌號碼的白色本田轎車。
被告目前還押候審,案件將於5月23日再度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