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寶林不同國家的護照頭像。
涉及本地最大宗洗錢案的被告蘇寶林繼聖淘沙豪宅被銀行收回拍賣後,今天(24日)在國家法院被加控三項罪狀,累計控狀達13項。
42歲柬埔寨籍被告蘇寶林目前共面對13項罪狀,案件在他被加控後將進行新一輪的審前會議,他預計將針對是否要認罪表態。
新控狀指他私藏犯罪所得的巨額贓款、用贓款購買豪車觸犯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為妻子申請工作準證時作出虛假陳述,觸犯僱傭外來人力法令。
家中藏近80萬元巨款 動用30多萬元購買豪車
根據控狀,蘇寶林去年8月份期間,在租住的洋房裡藏有77萬7220元的現款,而這筆錢全部或部分款項是他非法參與網絡賭博的犯罪所得。
另外,去年1月份,蘇寶林也被指用參與非法遠程賭博的犯罪所得,購買了一輛價值33萬2281元的豐田Alphard Hybrid豪華轎車。
這兩項新的控狀都指他觸犯了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加控的另一項控狀則指他2022年10月份,身為一家公司SG-Free的老闆,在替妻子馬寧申請就業准證時,向人力部作出虛假聲明,稱將聘請馬寧為公司的營銷總監,而事實上,他根本沒打算讓馬寧擔任有關職位,觸犯了雇用外來人力法令。
蘇寶林去年8月15日被捕後原本被控使用偽造文件以及共謀偽造文件作欺騙用途兩項控狀,今年初被加控八項控狀,指他豪擲555萬元,以妻子的名義購買烏節詩閣廣場(Scotts Square)的三間店面。
另外他也被指與男子Wang Junjie共謀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做出虛假陳述;購買烏節路一帶格美華庭(Gramercy Park)一間公寓單位時,在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里做出虛假宣誓,稱買公寓的款項來自他的董事費以及向其他股東借的貸款;去年12月14日至本月4日間,在樟宜監獄問話室里,他被指三度拒絕在口供書上簽名。
落網後,蘇寶林多次以身患先天性心臟病為由申請保釋拒絕,他在聖淘沙購買的海景洋房早前也因拖欠銀行貸款,遭華僑銀行收回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