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金不同護照里的頭像。
未能合理解釋和交代銀行戶頭裡超過1200萬元巨額存款,30億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今天(26日)被加控三項洗黑錢罪狀。
45歲的中國籍被告張瑞金今天被加控後,仍保持他願意認罪的意願,並將在下周二(30日)認罪。
張瑞金自去年8月15日和其他九個被告一起被捕後,原本面對三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指他偽造兩份出售澳門房產的文件,以及一份向香港一家公司借貸一筆款項的文件,以此試圖欺騙馬來西亞聯昌銀行(CIMB)。
隨著他今天被加控三項罪狀,他目前面對五項罪狀。
三個銀行存款逾1200萬元
根據最新的控狀,他無法就自己名下三個銀行戶頭裡的1215多萬元的存款作出合理解釋和交代款項來源,觸犯了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的法令。
控狀顯示,他名下的一個渣打銀行戶頭在2020年10月16日到29日之間前後七次接收了共5685萬元港幣(約987萬6000新元)的款項,但他無法解釋和交代這筆款項的來源,有理由相信這筆錢是他犯法的部分或全部所得。
另外,他名下的兩個馬來西亞聯昌銀行也分別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存有750萬元港幣(約130萬2000新元)和561萬元港幣(約97萬4000新元),但他同樣無法合理解釋和交代款項來源,有理由相信這些錢是他犯法的部分或全部所得。
張瑞金和本案的唯一女被告林寶英是男女朋友關係,他們的海內外總資產合計超過3億7000萬元,是涉案被告中資產最多的,兩人也共擁有九本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