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新加坡最大的30亿洗钱案
第四名认罪
42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宝林
同意充公超6500万新币的资产
今日被判坐牢14个月
服完刑后仍可取回
大约700万新币的合法资产
被控13项罪名包括伪造文件、抵触宣誓与声明法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和拒绝在警方口供书上签名等。
苏宝林被起获的资产
价值共约1亿新币
包括现金、车辆、奢侈品和房地产等
扣除他所欠下的债务和合法财产
被告苏宝林曾想在本地安家
为申请成为本地永久居民
伪造公司财报提交申请
最终被新加坡识破拒绝
被告罪行影响新加坡
成为国际金融枢纽的名誉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4个月
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逮捕当天算起
狱中行为良好扣除三分之一刑期
或许下个月就可刑满出狱
在新加坡被治罪的外国人
刑满出狱后将被驱逐出境
日后将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遣返到哪个国家
取决于其有效护照
这是新加坡有史以来
规模最大的洗钱案
涉款金额迄今已超过30亿新币
9男1女的10名被告包括:
苏文强(坐牢13个月)
苏海金(坐牢14个月)
王宝森(坐牢13个月)
苏宝林(坐牢14个月)
苏剑锋、张瑞金、林宝英
王水明、陈清远和王德海
警方要求更多时间来进行调查
或涉及更多人
将会扣押更多资产
包括冻结银行户头
充公房产和财物
案件或许要拖上几年
目前仍处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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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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