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伪造文件骗银行发放逾1.5亿 石油大亨林恩强罪名成立

2024-05-10     月曦     2862

涉伪造文件骗银行发放逾1.5亿 石油大亨林恩强罪名成立

林恩强坐轮椅抵达国家法院。(图:CNA/Raydza Rahman)

被指指示员工伪造售油合约,欺骗汇丰银行发放至少1亿1117万美元(约1亿5111万新元)贷款,石油大亨林恩强经审讯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将在10月份判刑。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82岁的林恩强共面对100多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数10亿元。控方以其中三项涉及汇丰银行约1亿5111万元贷款的控状进行审讯,国家法院法官今天(10日)裁定他罪名成立。

林恩强在1963年创办了兴隆贸易,是全球最大燃油交易商之一,他持有公司75%的股份。

法官裁定,林恩强在2020年3月份教唆职员伪造文件,制造公司取得和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和联合石化新加坡进行交易的假象,以此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欺骗银行发放超过1亿5111万元给兴隆。实际上,兴隆与这两家公司并无交易。

林恩强被控后否认指控,高龄82岁的他数次坐轮椅出庭抗辩。他声称自己年事已高,早在2010年就进入半退休状态,把业务交给团队打理。

至于控状中涉及的伪造交易书,他否认指示职员向银行提交虚假申请,坚称自己与交易毫无关联,并称自己当时只是要他们对这个交易做好“心理准备”。

林恩强最终于2020年4月份退休,兴隆集团则在2020年4月17日申请破产,爆发堪称全球最大的石油贸易公司倒闭事件。

不过,法官指出,林恩强即使在2020年4月份退休后,仍是兴隆的“一把手”,除了关注兴隆的业务发展外,职员在做决策前也需要征求他的批准。

另外,帮他准备有关文件的职员也出庭供证表示,他们经常和林恩强碰面,汇报公司的情况,以及向他征询指示。

法官表示,林恩强明显主导著这些诱导汇丰银行发放贷款的不实申请。

林恩强目前以400万元保释在外,法官预料将在10月3日判刑。欺骗或教唆伪造文件进行欺骗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十年外加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