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文件,41歲本地自由工程師Leu Xing-Long在2018年到2023年之間,除了替人安排援交交易外,也向未成年少女買春,被捕後共面對多達44項牴觸婦女憲章法令和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的罪狀,控方以其中十項加以提控,另外34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認罪後今天被判刑。
化身「女職員」向援交女索取個人資料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為增加收入而設立援交生意,為有意尋找援交服務的男女老少配對對象。在介紹生意之前,他自己會先和妙齡女郎接觸,或是了解或是親自交易,之後再謊稱有女同事會聯繫她們安排她們的工作。這些女子大部分是本地女子和永久居民。
之後,他就化身為他口中的女同事,向那些援交女郎索取各種個人資料以及談妥交易價格,通常要求援交女提供35%到40%的費用當作他的佣金。為尋找更多援交女為他工作,他也會在社交媒體上打廣告,廣徵18歲到24歲之間的本地女子或永久居民來當援交女郎。
通過被告要求安排援交交易的客戶,每次約兩小時的服務一般會支付大約1000元到1500元不等,援交女收到費用後會將其中的35%或40%的費用轉給被告。
從開始到被抓前後的大約五年時間裡,被告通過這個模式賺取了大約15萬元到20萬元的款項,他聲稱已全部花光,用作賭博和應付個人開銷。
有援交女一年接客50次 案情顯示,被告安排援交女當中,有些在他的安排下,一年接客高達50次。
2022年4月9日到2023年5月11日之間,其中一個是本地永久居民的援交女提供約50次的援交服務,其中包括性服務。
另一個本地女子在2023年2月份到4月份之間,就提供了八次援交服務服務,另一個本地女子也在2022年12月到2023年7月之間,提供了20次的援交服務。
和17歲少女進行性交易除了安排援交女提供援交生意外,被告也自行和援交女進行性交易。
2021年中,他認識了一個17歲的永久居民女子,對方兩次陪伴被告後獲得大約700元的酬勞,當時,被告清楚知道她只有17歲。
雙方第三次見面後,被告直接把她帶回家,並在她的同意下和她發生了關係,這一次,被告同樣支付她700元。
2023年6月27日,警方到一家酒店掃黃,當場逮捕了正在提供援交服務的一個永久居民女子,後來揭發她在被告的安排下,一年提供了50次援交服務,警方也就是通過她順藤摸瓜找到被告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