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發現攜帶超過7.5萬新幣現金
包括新幣,印尼盾和人民幣
錢塞進夾克、褲袋和行李箱圖通關
男子當場被海關逮捕
新加坡宣布從今年5月13日起
旅客出入境新加坡
若攜帶逾2萬新元等值現金
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
須事先通過網上申報資料
新加坡警方表示
為了方便旅客簡化手續
有關的申報將改在網上進行
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
網上申報表格已經啟用
可下載移民局的MyICA填寫
登入ICA網站辦理申報手續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攜帶超過2萬新元(約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現金須進行申報,否則會被罰款和判刑。
如果你來新加坡攜帶的現金總值超過了兩萬新幣,那就需要老老實實填寫表格,向移民局申報!申報過程無須付費,但未申報者將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如果不如實申報,可能將會面對最高5萬新元罰款或者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