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6月7日在庭上認罪後被判16個月,約4920萬元資產在下判後被充公;他是第九名被判刑的被告,也是刑期最長的被告。
30億洗錢案被告王德海(35歲)6月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檔案照片)
賽普勒斯籍的王德海(35歲)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四項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6月7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庭上揭露,警方從王德海和其妻子名下共起獲價值約5400萬元的資產,包括現金、轎車、加密貨幣和奢侈品等。其中約九成資產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
案情顯示,王德海在2012年起參與菲律賓的非法線上賭博生意,剛開始從領月薪的客服做起,在升職後才獲得3%的利潤分成。協助經營線上賭博生意期間,他前後曾獲得8000萬人民幣(約1500萬新元)和800萬港幣(約138萬新元) 的酬勞。
後來,王德海為了讓孩子在新加坡求學,才與家人移居新加坡。
警方在2023年8月15日逮捕王德海時搜出229萬9950元現金,有合理理由相信全額或部分是非法線上賭博贓款。他無法合理說明這筆錢的來源,且在調查中的說辭反覆,原本指是與他有親戚關係的蘇永燦售賣加密貨幣所得,後又指可能是賭博所贏。
他也使用至少部分屬於贓款的2300萬元,在新加坡購買The Marq公寓單位。
2018年至2022年12月28日期間,王德海三次與蘇永燦和Craft Digital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潘成萬串謀,在申請就業准證時,謊稱自己將被聘為上述公司的品牌經理和商業顧問。
王德海也在2019年1月至5月期間,與妻子蘇彩凰串謀,聘請沒有工作準證的外籍者傅菊容當The Marq公寓單位的管家。傅菊容從2019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間為他們工作。
據早前報道,王德海與被警方通緝的蘇永燦(33歲,柬埔寨籍)和王火強(29歲,柬埔寨籍)是親戚關係。後兩人在新加坡警方2023年8月15日採取執法行動前離境,警方因此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他們發出紅色通緝令。
本案至今已有八人被治罪。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在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13個月又六周,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這五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此案至今被判刑期最長的被告是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被判監15個月。另一人蘇劍鋒(36歲)在6月6日認罪後,案件展期至下星6月10日下判。(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