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發表文告說,72歲的被告Tan Hock Keng共面對三項控狀,另外八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當局說,人力部的執法人員分別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稽查同被告有關的私人住宅時,發現單位內住了很多人,超出了當局的規定。
市建局的調查發現,位於實龍崗路上段1012B的私人住宅住了15名客工;芽籠22巷32H和32J的住宅則分別有16和17名客工居住。被告為這些客工提供住宿,長達約兩年。
當局也發現,被告在2016年到2018年間,也擅自將另外八個私宅單位改造成客工宿舍,每次為7到23名客工提供住宿。
被告承認,明知會違反條例,但仍繼續這麼做。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當局在2021年11月提控他。
根據規定,私人住宅最多只能有六名不相關人士居住。獲得當局批准的屋主則可以讓最多八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