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3歲的被告面對三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簡稱CYPA)的控狀,以及一項刑事恐嚇的罪名。
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庭上揭露,被告和妻子離婚後獲得兒子的撫養權,事發時父子兩人住在一起。
不滿兒子聯繫前妻2022年11月30日,被告發現兒子還跟母親保持聯絡,他之前曾告訴兒子不要再聯絡前妻。被告為此發怒,扇了兒子耳光,還拿起塑膠水喉鞭打兒子的手臂、被背部和左腿,並造成淤傷。
受害人先知母親的陪同下到竹腳婦幼醫院求醫,之後便報警。被告向警方承認兒子的傷勢是他所造成,也承認之前曾毆打過兒子。
一年內三度將兒子鎖在廁所調查顯示,為懲罰兒子,被告在2022年三次用鐵鏈將兒子鎖在廁所里。被告將鐵鏈纏繞在兒子的腳踝或手腕,並用鎖頭將鐵鏈鎖在洗手盆旁。
在把兒子鎖在廁所里的時,他會將1升的水和食物放在一旁,而每次都會把兒子鎖在廁所里兩到五個小時。
一名全國防暴求助熱線的員工在2022年12月4日報警,事件才被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