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子公司作为本地居民企业,因此可以享受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可享受的所有税收优惠。
新加坡还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A),这意味着在新加坡运营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协议规定的税收优惠,有效避免了在不同国家间因税收问题而产生的重复征税。
另外,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第13(8)条的规定,具有税务居住地的子公司还能享受外国来源的服务收入和股息的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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