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
提名人:全名、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
证人:全名、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如果您的提名人或证人是外国人,除以上信息外还需要邮寄地址
一 选择提名人
填写您想要提名的人的详细信息,如果超过15人,需要到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
二 指定2名证人
填写完提名人的信息之后,您需要当面或通过简讯、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正式指定2人成为您的提名见证人,他们需要在您提交提名之日起7天内登陆公积金网站履行见证人的职责,确认您的公积金提名意向。
证人要求年满21岁且心智正常,他们只对您的提名行为进行见证,无法知悉您提名的人是谁,也不需要现场见证。被提名人不可作为见证人。
三 定期查看提名详情
一旦两位见证人完成见证,公积金局将在四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