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住民宿的朋友,多數是通過短租共享平台「愛彼迎」(Airbnb)預訂的吧?
不過,在新加坡登錄「愛彼迎」,顯示的出租廣告都是酒店房間,而不是民宿。絕大多數的新加坡屋主也不敢將房子短期出租給外國遊客。
因為新加坡政府早在2017年已明文規定:
私宅的出租期不能少於三個月,組屋則是六個月。
組屋屋主在出租臥室或整間組屋之前,必須先住滿最低居住年限,並獲得建屋局批准才可出租。
市區重建局的網站上也明確寫著:新加坡所有類型的私宅,包括公寓、私人組屋、洋房、排屋和半獨立式洋房等,都只供長期居住用途。
建屋局和市建局上周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
過去五年來,有15人因非法短期出租私宅被控上法庭;另有71人被罰款,其中64人出租私宅,七人出租組屋。
其中一人想必就是那名被罰款116萬新元的房屋經紀吧?
其實,一般上是不會罰那麼重的。
如果是違法短期出租私宅的初犯,最高罰款是5000新元;
只有重犯或出租多個單位的人,才會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罰款高達20萬新元。
至於違法短期出租組屋的人,建屋局會發出書面警告或罰款最高5萬新元,嚴重者則會被強制收回組屋。
當然是有人打小報告啦!
有趣的是,其中一個「吹哨人」竟然是紅螞蟻的同行——亞洲新聞台的記者。
這名記者今年6月在「愛彼迎」平台上找到15個新加坡住宅的出租廣告,這些住宅分別坐落在芽籠、加東和武吉知馬。
但他們在出租廣告上都自稱是「授權的服務式公寓」(authorised serviced apartments),而不是私宅或組屋。
根據市建局的條例,即便是服務式公寓,出租期也不能少過七天。
不過,記者匿名聯繫的幾名屋主,都只允許他租兩到三天。(難道他們誤把記者當遊客?)
其中一名自稱Candice的屋主,同意讓記者以900新元在烏節路一帶的利安尼山路(Leonie Hill Road)公寓單位租住兩晚。
當記者再三確認可否只租兩晚時,Candice爽快地一口答應。
有關「服務式公寓」的詢問,她也坦承出租的是擁有游泳池、網球場和燒烤架的執行共管公寓單位。
(小姐,你在出租廣告里註明的郵區編號很明顯就是組屋區,還想騙誰啊……)
廣告也提到,這個單位可供出租僅一個晚上,每晚收費100新元。
不過,當記者開門見山地問Missy是否知道這麼做是違法的,她就不再回復了。
除了要求立即撤下違例的出租廣告,以及取消已預訂這些房源的訂單,市建局也向平台上的所有新加坡屋主發出提醒,請他們務必遵守法律。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初答應租房給記者的屋主已全部改名換姓。
七年前就禁止短期出租 是政府的先見之明? 蟻粉或許會問:新加坡政府為什麼要對這些屋主「趕盡殺絕」?
如果屋主有多餘的房間,放著也是浪費,租出去幾天還可以賺點租金,不是挺好的嗎?
原來政府在七年前考慮到短期出租可能影響房價、治安和環境衛生;為了避免陌生人隨意進出影響居民的隱私,才決定加強管制。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房地產系教務長程天富教授在亞洲新聞台發表的評論中指出,事實證明,當初的這個決定是正確的。
如今,一些歐洲城市也開始禁止短期出租,以緩解當地租金飆漲和過度旅遊的問題。
巴塞隆納市長科爾博尼(Jaume Collboni)解釋:
「當越來越多屋主為了賺取更高租金而把公寓短期出租給遊客,市場上的租賃公寓供應就會減少,其他公寓的租金和售價也會水漲船高,導致巴塞隆納居民一房難求。」
義大利的佛羅倫斯也在去年10月立法,禁止市中心的房屋用於短期出租,為當地居民騰出更多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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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佛羅倫斯市長富納羅(Sara Funaro)指出,一些無良房東為了以高價租房給短期遊客,竟把原有的長期租戶趕走。
「這些住宅區的居民會逐漸減少,最終變成一座空城。我們必須避免這種現象發生,現在挽救還來得及。」
無論如何,在新加坡租房還是要睜大眼睛,別上了無良房東的當,淪落到睡陽台或防空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