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林智強(Ken Lim)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是本地知名音樂製作人。
林智強共面對六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的案件將分成五論審訊,目前在進行的是涉及其中一名女子的控狀。
根據女子的報案內容,林智強被指在2012年7月25日傍晚到夜晚之間,於Hype Records公司的停車場,詢問對方「是否還是處女」以及「現在和你發生關係會怎樣」,在言語上侮辱了她;報案人當年26歲。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本案的報案人是一名創作女歌手。為保護她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她的姓名, 她早前已完成供證。
今天首次答辯的林智強,反駁報案人的一切指責。
林智強:否認說過侮辱性言語當律師以控狀內容的侮辱性言語,問他是否曾說過這樣的話時,林智強斷然否認。
他說,首先以他當時是個知名音樂製作人的身份,他不可能會對她說出那樣的話,那樣做簡直是在自毀名譽。另外,她是自己朋友的好友的女兒,他出於友好關係和她見面,沒有理由出言侮辱她。
最後,他表示報案人當時已26歲,且有個交往多年並視為結婚對象的穩定男友,兩人還經常結伴出國旅遊,說他們沒有「親密接觸過」令人難以置信,意指他不會也沒必要去問她是否還是處女。
林智強:報案人公然說謊根據林智強,作為知名音樂製作人,當年要找他簽約或「帶路」的人很多,報案人就是其中一個。他說,當時擁有高學歷的報案人打算放棄穩定的金融業工作去追求音樂事業,因此通過父母找到他的好友牽線,讓他和報案人見面。
林智強說,他最終和她見了面,首次面談時還勸她不應放棄大好前途,也談論了音樂,最後還談及本地創作歌手符美芸。
報案人稱林智強當時對她說,符美芸的歌「太純真」,沒有市場,還說符美芸只是一個幼教,並不是一個「成功的歌手」。
林智強今天在庭上被問起這些時,直言報案人是在「公然說謊」。他說他很欣賞符美芸,雖然沒有和她簽約,但他一直鼓勵、協助她、和她合作創作歌曲,甚至幫她寫介紹信去修讀音樂,「對於我這麼欣賞、這麼成功的歌手,我會說她只是個幼教?這根本不合邏輯!」
林智強也在庭上表示,和報案人見面後就直接告知不會和她簽約,但因為是好友朋友的女兒,他不介意提供協助,所以後來有比賽也問她是否要有興趣參加。
根據林智強,他要找的新人必須是18歲到22歲的年輕人、有出眾的歌唱或創作才華,或與眾不同的性格,但報案人根本不具備這些條件。
案件將在8月13日續審,林智強將繼續供證,之後接受控方的盤問。
除了林智強,辯方的證人還有歌手符美芸和慈善理事會前主席余福金;符美芸預計9月初出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