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高庭今日(24日)宣判巫統主席阿末扎希挪用健康思維基金資金案所有47項罪名表罪成立, 包括刑事失信、洗黑錢和貪污罪名等,扎希必須出庭自辯。
《東方日報》報道,此案於上午約9時40分開庭,承審法官科林勞倫斯在宣讀判詞約5分鐘後,宣判扎希表罪成立。
在表罪成立後,被告可選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在被告欄內宣誓自辯或保持緘默。
而阿末扎希選擇在證人欄宣誓自辯。
身為大馬前副首相兼前內政部長的他,在面對47項控狀時否認有罪。這些指控包括12項挪用健康思維基金資金的刑事失信罪、27項洗錢罪和8項貪污罪。
罪成或無罪釋放? 阿末扎希挪用資金案明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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