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组屋屋主高楼抛物 各被罚700元

2024-07-28     月泓     8692

两组屋屋主高楼抛物 各被罚700元 两名组屋屋主因高楼抛物,各被罚款700元。其中一名42岁女屋主从宏茂桥52街的厨房窗口丢下食物残渣和不明液体。

另一名63岁男屋主,则从勿洛北2街住家单位的厕所窗口抛掷物件。这是在组屋高楼抛物案件假定条文下首两个被定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