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組屋主要是為屋主居住而設,如果有濫用情況,相關當局將對違規者採取執法措施。
在過去五年里,大約有800位屋主因為不守規矩,被新加坡建屋發展局處罰。這些違規行為包括非法整套出租組屋、在最低居住年限內失落單位,或者私底下買房子。
在2019至2023年這期間,建屋局進行了快3萬次的稽查行動,平均每個月500次。他們不僅隨機抽查,還會根據售房廣告、定期視察以及公眾和房產經紀的反饋展開調查。在過去五年里,建屋局還額外調查了4400個疑似違規案件。
在這段時間內,建屋局採取行動處理了約800起違規案件。大約400人被發出書面警告,另有約330人因違規行為而被罰款高達5萬元。而嚴重違規的70人更面臨組屋被強制收回的後果!
買了組屋後不住或再購私人住宅
違反MOP規定
新加坡建屋局昨天(7月24日)針對違反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簡稱MOP)的情況發文告稱,一對夫妻在2015年購買五房式預購組屋單位,但領取鑰匙後一直沒有入住,而是住在女方家長的有地房產。他們在MOP後試圖出售單位,廣告顯示空置的單位處於原裝狀態,遭公眾舉報。
建屋局在調查後證實在MOP期間空置單位,嚴重違反規定。此外,夫妻另有住宿安排,當局因此決定強制收回組屋單位。
購屋者購買建屋局的組屋後,必須滿足最低居住年限(MOP),即五年後才可轉售,黃金地段的組屋則要求居住滿十年才可轉售。最低居住年限從屋主領取鑰匙開始計算,但不包括屋主未入住的時間。MOP政策能確保有真正住房需求的家庭能夠購買政府組屋,同時也防止屋主購房後投機出租或出售單位。
據行業推測,有關當局可以查看水電費帳單。如果某單位的用量長期保持在零或極低水平,可能會因此展開進一步調查。
屋主和授權居住者在MOP期間,不得購買本地或海外的私人住宅,即使是以受託名義購買。另外,如果組屋的所有屋主都是永久居民,在完成MOP後購買本地私人住宅,則必須在六個月內出售組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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