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iStock)
為證實前男友是否入住酒店,警察部隊文職人員假扮刑事偵查局調查官向酒店職員「問話」,被判坐牢九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35歲的Muhammad Rafi Kadir承認一項冒充他人行騙的控狀,前天(31日)被判刑。
被告去年3月12日下午1點左右,頭戴鴨舌帽和黑色口罩來到聖淘沙的一家酒店,使用手機向酒店門僮出示前男友的照片,詢問這個人是否有出現過。
他也打開背包向對方展示印有「警察」字樣的掛繩,但掛繩上的工作證顯示,他其實是在警察部隊人力單位擔任福利官。
在被告與酒店員工交談的過程中,酒店經理認為他的行為可疑,便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忙。
他一開始表示自己要離開了,在對方再次詢問時宣稱正在調查一起案件,但拒絕出示搜查證。
經理指出,警方到酒店進行調查時是有標準作業程序的,並讓被告去找酒店保安。之後,她再次要求查看證件,被告小心翼翼地拿出工作證,然後要求對方對於他到訪一事保密。
經理依舊心存懷疑,要求被告離開酒店,或是聯繫保安部門。她在被告離開後報案。
控方:被告行為可能損害警隊聲譽
控方表示,被告出於個人原因,濫用警方文職員工的工作證,其行為「極有可能損害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聲譽」。
辯護律師為被告求情時則稱,被告的行為是「單一事件」,且他沒有惡意,也沒有傷害酒店員工。
辯護律師也說,被告之所以會犯罪是因為「被伴侶的不忠行為弄得情緒失控」。
冒充他人行騙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五年、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