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Yee Kiee Song自1963年以來,已經因破門行竊和偷竊,九次被定罪。法庭文件指出,他這麼多年來在監獄外度過的日子不多。
他上一次被判入獄是在2003年,當時因破門行竊而被判20年預防性監禁。他在去年11月刑滿出獄,不久後就把錢花光,決定潛入咖啡店偷些錢來用。
他發現實龍崗的一間咖啡店後門沒鎖,於是在12月29日等到咖啡店打烊後,在凌晨1點30分左右攀牆潛入。
他在茶水攤找到了200新元和100令吉(約29新元)的現金,隨後又到印度餐攤位,撬開上鎖的抽屜,又找到6450元。
他用一塊白布包裹這筆6450元,放在攤位的緩衝加熱器里,結果竟然忘了拿,只拿走茶水攤的200新元和100令吉。
控方指出,被告事後還因自己疏忽「沒有拿那6000元」而表示遺憾。
被告是在今年1月2日被捕,自此一直被還押。
控方原本求判20年預防性監禁,因為被告不知悔改,但控方也承認,如果被告再被判入獄20年,他要到96歲才能出獄,這已經遠超出新加坡男性的平均預期壽命。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以85歲的平均預期壽命為標準,求判被告監禁八年半。
破門行竊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十年,外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