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來治癒童年。」
這是奧地利著名心理學家阿德勒(Alfred Adler)的名言。
童年時期在遭家人虐待或忽視的陰影下度過,其影響可能延伸到受害者的成年生活。
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和竹腳婦幼醫院的最新研究也印證了這一點。
研究人員發現,新加坡最常見的童年不良經歷包括情感忽視、父母離異或喪親、精神虐待,以及家庭環境不健全。
這些不良經歷預計每年給新加坡造成11億8000萬新元的經濟和社會成本。
這組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快樂的童年有那麼難嗎?(新報)
用金錢衡量創傷?
研究估計,曾有童年不良經歷者,每年平均帶來的醫療資源和生產力損失相關成本,比未經歷者高出767新元。
醫療資源成本指的是在門診或住院期間提供的醫療護理,以及親友陪同受害者就醫所花費的時間。
生產力損失指的是受害者因身體或心理健康問題、酗酒或吸毒,而無法工作或須減少工作量。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針對4000多名新加坡人展開的精神健康調查:
新加坡18歲以上的成年人當中,有63.9%在出生後至18歲曾有至少一次的童年不良經歷。
以此推算,就得出了每年11.8億新元的社會成本。
心理衛生學院去年的另一項研究也發現,抑鬱和焦慮症狀每年可能給新加坡經濟帶來157億新元的損失。
難道人類的創傷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嗎?
非也非也。
心理衛生學院研究部助理教授劉健霖解釋這項研究的宗旨時強調,情感忽視和精神虐待等童年不良經歷,雖不會立即威脅到生命,卻會增加日後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
有過童年不良經歷的人,患上情緒或焦慮障礙的機率,是未經歷者的三倍!
「若出現心理健康問題,這些人可能需要更多醫療護理資源,工作方面的生產力也可能下降。」
青少年輔導中心Care Singapore項目與服務總監Lena Teo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舉例,她接觸過的一些年輕人因在職場上遇到長得像童年施虐者的人,而無法在同一份工作待太久,甚至通過吸菸或暴飲暴食來釋放壓力。
一些年輕人因在職場上遇到長得像童年施虐者的人,而無法在同一份工作待太久。(海峽時報)
父母是虐童案的關鍵人物
心理衛生學院醫療委員會副主席蘇巴瑪寧(Mythily Subramaniam)副教授提醒,預防童年不良經歷是重要的第一步。
「對於有這類經歷的孩童,及早識別跡象並提供支持同樣重要,尤其是年齡較小的孩童,通常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感受和經歷。」
今年4月,新加坡就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案。
一名五歲女童與她的四歲弟弟,遭44歲的生父虐待長達兩年。父親將他們禁錮在家中廁所,一天只給他們吃兩餐,以致他們得吃自己的糞便充飢。
女童最終抵不住父親的拳打腳踢而喪命,父親被重判坐牢35年。
去年也有一名11歲女童遭母親與繼父虐打致死。夫妻倆除了用熱水燙傷女童,逼她吃小辣椒,還用木棍與皮帶鞭打她。
有話好好說,把皮帶放下。(ALAMY)
蘇巴瑪寧指出,在多數虐童案件中,父母是關鍵人物。他們本身可能面對生活和工作壓力或個人問題,或曾在小時候被虐待,心靈受創。
「但他們往往會重蹈覆轍,把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和成長。」
看不見的傷 察不出異樣
不過,受虐孩童面對的創傷,有時是肉眼看不見的。
Lena Teo認為,學校和教師應多加留意學生是否舉止異常,並及時伸出援手。
一般來說,當校方發現孩童有受虐跡象,會與輔導員著手處理,必要時向有關當局舉報,或通知兒童保護服務處。
至於還未上學的幼童,由於大多留在家中,少有機會與外界接觸,受虐情況較不容易被發現。
還未上學的幼童,受虐情況較不容易被發現。(ALAMY)
教育部長陳振聲這個月通過國會書面答覆議員詢問時透露:
過去五年,學校平均每年通報約600起孩童疑似在家遭虐待的案例。
其中,約三成案例交由兒童保護服務處調查,較不嚴重的案例則轉介給兒童保護機構、暴力防治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等社區機構跟進。
不過,家庭服務中心與學校的職員畢竟沒有執法權。
在適當的情況下,當局是否能賦予這群人在執行職務時更大的權力,確保那些沒能力上學或缺勤的孩童,不至於孤立無援而受到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