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吴冠春多次到同一家超市偷窃食物。(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68岁男子的家人,因为担心他花太多钱买万字票和香烟,所以每天只给15元生活费,不料他到处顺手牵羊,把偷来的鹌鹑蛋、猫山王、面包等都下肚,如今被判坐牢4周。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吴冠春(68岁,译音)面对7项偷窃罪名,他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期间无业,家人会帮他支付房租,并1天给他15元零用钱,被告也有领取公积金。
其家人此举是担心被告花钱买万字票或香烟,才会避免给被告一大笔钱。
调查揭露,被告在2023年9月18日早上10时55分,把摆放在超市外面货架上的两盒总值5元9角的鹌鹑蛋偷偷取下,藏在一个塑料袋,随后快速离开现场。
同年12月17日晚上,被告再次前往同一家超市偷窃。
被告拿起一包价值30元的猫山王榴梿后,用身体遮住榴梿,随即离开超市。
超市员工看到这一幕,将此事告知经理,后者查阅超市监控器视频,果真发现被告干案,因此报警。
2024年3月19日,被告又到超市偷走3盒总值8元5角5分的鹌鹑蛋,犯案过程被超市的监控器拍下。
隔天,被告返回超市时被超市经理扣留,被告请求对方放过他,还撒谎说需要带儿子上学。超市经理事后报案。
到了4月19日,被告来到一家糕饼店,趁收银员不注意,从店门口外面的桌子上偷拿一包价值3元4角的面包,随后逃离现场。
一名顾客看到后告知收银员,收银员随后在附近提款机找到被告,并和他对质。
被告称等一下会回去糕饼店付款,收银员相信被告说的话,转身返回店里,但被告事后始终没有回来付钱。
被告最终于4月21日被警方逮捕。所有偷窃物品,包括鹌鹑蛋、榴梿、面包等,都已经被他吃完;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