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賴霸王條款高高在上仗勢欺人的大馬羽總,對陣不上一個回合,就丟盔棄甲,急速的尋找下台階。
挨了一頓悶棍,作風向來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馬羽總也有無法橫行無忌的一天。
雖然這場爭紛還沒有正式落幕,但是,經過上層(體育部長)介入當和事佬,希望雙方能取得雙贏的結果,馬羽總趕緊捉住下台階,已經不再這麼「鐵齒」,不再強調立威。
能在這樣短的時間峰迴路轉,很顯然,之前雙方作出決定時,估計都很衝動。
所以,這不是「誰誰誰」可以任意胡作非為,恣意摧毀的國民運動。
有潛質的運動員在年幼時,抱著為國爭光的期盼與熱忱,投身羽總的體校,羽總就有義務為他們未來光明的前程做好安排,而不是在沒有利用價值時,棄之如敝屣。
這次馬羽總與麾下球員引爆全球注目的爭紛,從雙方提出的表面理由,大家都斷定,問題的根源在於錢。
馬羽總擔心水平高的球員離巢,會影響羽總尋找贊助費的努力。
馬羽總實力雄厚,經驗豐富,向來只有羽總選贊助商,哪有怕找不到贊助商的理由。
如果真的如傳聞所指,有台灣體育用品欲以每年40萬美元贊助李梓嘉,那,羽總應有成人之美的風度,成全李梓嘉,不然,就會給人一個馬羽總小氣,嫉妒球員的好康。所以,馬羽總應該給的是祝福,而不是惡意阻擾李梓嘉的抉擇。
俚語說,阻人發達,猶如殺人父母。馬羽總不妨自我檢討,自己的所作所為有沒有這樣的傷天害理。
紛紛擾擾後重露曙光,這場風波最後能取得雙贏,是真正熱愛羽毛球運動者希望看到的結果。
馬羽總繼續走她的陽關大道,李梓嘉選擇他的獨木小橋,各自精彩,都是為馬來西亞的榮耀而奮戰,皆大歡喜!
經此一事,馬羽總或許也應該檢討,多年努力推動羽毛球運動,為何成就依然有欠輝煌?這是羽總的整體規劃不現實,抑或有些地方有待改進?就比如,向歐美發達的職業運動取經,探討推動羽毛球的全面職業化,讓羽毛球運動在馬來西亞百花齊放,或許會意外的成就馬來西亞羽毛球運動,造就馬來西亞的奧運金牌運動員。
縱觀歷史,從馬來亞到馬來西亞,我們不缺好苗,或許,我們缺的就是一個好的、有效、能發揮真正功能的羽總,不要等到有一天,什麼尸位素餐、霸著茅坑不拉屎的言論出現,那就太難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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