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女研究生不斷騷擾男同事,被判罰款還丟了工作

2024-08-24

南洋理工大學(NTU)前研究員韓曉冰(34歲)因多次騷擾一名29歲的博士生,最終被新加坡法院判罰8000元。這件事也打破了所謂「女追男隔層紗」的傳統迷思。

原來在南大擔任研究員期間,韓曉冰與一名中國博士生合作研究項目。在工作過程中,對博士生產生了感情。雖然他明確表示不感興趣,但韓曉冰不願接受這個現實,並且頻繁示愛。

2021年2月,博士生因不堪其擾,將她「拉黑」,以切斷一切聯繫。怎料,韓曉冰並沒有就此收手,反而變本加厲,不斷嘗試聯繫博士生,甚至還跑到他的工作場所尋找他。迫於無奈,博士生在2023年10月申請了個人保護令,要求韓曉冰停止所有聯繫,並禁止她接近他的工作場所。

(圖:律政部官網)

不料,韓曉冰竟然完全無視這一法律命令,在2023年10月至12月間,瘋狂向博士狂發了116封郵件,並且兩次到博士生的工作場所要求見面。來來回回,博士生最後承受著極大的壓力,不得不再次報警。

2024年1月,韓曉冰又一次在南大試圖與博士生會面,博士生髮現她後立馬報警,韓曉冰才最終離開。法院最終判決她罰款8000元,並指出她缺乏悔意,屢次違反保護令,因此維持原判。

南洋理工大學發言人表示,韓曉冰已於2022年12月不再受聘,並重申所有職員都需遵守最高標準的職業操守。

新加坡法律絕不會容忍這種行為。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類似的騷擾,切勿忍氣吞聲。通過合法途徑尋求法律幫助,能夠有效保護自身安全。

新加坡《防止騷擾法》保護機制

為應對各種騷擾和反社會行為,新加坡在2014年引入了《防止騷擾法》。這項法律為受害者提供了多種保護措施。

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Protection Order),要求騷擾者立即停止其行為。如果情況緊急,法院還可發出臨時保護令(Expedited Protection Order)。一旦保護令生效,任何違反行為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此外,受害者還可以對虛假信息傳播者尋求法律賠償。

根據該法案,騷擾行為無論發生在網上還是線下,只要受害者身處新加坡,均可被視為犯罪。一旦騷擾行為導致受害者感到困擾、恐懼或不安,違法者將面臨最高5000新元的罰款、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對於屢次犯案者,罰款可增至10000新元,監禁期最長可達兩年。

(圖:律政部官網防止騷擾海報)

有新加坡法律的維護做後盾,騷擾罪一旦成立,無論騷擾者是誰,都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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