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类
禁止携带:新鲜鸡蛋、牛肉及含生肉熟食、羊肉、猪肉及禽类(如生肉干、生肉丸、腊肠等)。
限制携带:新鲜蔬果(少量且需清洗干净)、冷冻煮蟹肉和虾肉(每人最多2公斤)、其他海鲜(每人最多5公斤)、加工食品(每人可携带5公斤以内、100新币以内的加工食品,不包括肉类、鱼类、蔬果)。
2. 酒类
海关允许携带不超过2升的酒水入境,但烈酒最多只能携带1升,红酒和啤酒可携带至2升上限。
3. 烟类
携带香烟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并缴付税款,违例者将面临罚款。初犯罚款200新元(每包香烟),再犯罚款金额增加至500新元。
4. 特殊品类
禁止携带安眠药、镇定剂等特殊药品,除非有医生开具的证明。其他处方药也需携带处方证明。液体类中药同样禁止携带。
5. 现金
入境时携带现金超过2万新币需进行申报。
6. 自用品与贵重物品
携带名表、名包、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入境时,需确保它们被认定为个人物品,否则超出免税额部分需如实申报并补交关税。
7. 杂项
禁止携带口香糖(除卫生科学局批准的口腔牙科和药用口香糖外)、手枪或左轮手枪形状的打火机、爆竹、犀牛角及其制品、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及其身体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