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文件,24歲的被告Sithu Ye Naing來自緬甸,案發時在本地當一名咖啡店管工,他共面對七項偷拍罪狀,控方以其中五項加以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尾隨陌生女子掀裙偷拍案情顯示,今年3月24日凌晨12點02分,身穿裙子的35歲馬國女子在海軍部地鐵站乘搭電動扶梯前往相連的天橋時,感覺大腿遭人碰觸,轉頭後赫然發現被告手握開著閃光燈的手機。
被告見她轉頭慌忙連聲道歉。女子不放心要求查看他的手機,被告想趁機逃走,所幸兩公眾見義勇為把他制服。女子查看他手機後驚見被告偷拍了她兩段裙底視頻。
仍在掙扎的被告一度試圖搶回手機刪除視頻,女子也立刻報警。
警方隨後調查發現,被告在地鐵站就一直站在女子身後並伺機偷拍她的裙底,拍了第一個視頻後仍不收手,再拍第二次時甚至偷偷掀開女子的裙子肆意偷拍。
八個月偷拍497人534個裙底視頻警方也在被告的手機里發現多達534個不雅視頻,揭發他從去年8月4日至今年3月20日在全島多個地鐵站、組屋電梯和超市等偷拍不同陌生女子的裙底,共有497人受害,當中一些受害者甚至是有男友陪伴在側,被告仍大膽偷拍,部分受害者的臉部甚至清晰可辨認。
被告認罪後求情說對於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抱歉,並承諾不會重犯,請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