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新加坡內政部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公眾對擬議中的《防詐騙保障法案》提出意見。這個法案將針對正蒙受詐騙卻不肯相信當局的受害者,以授權警方暫時限制受害者的銀行戶頭交易。
新加坡內政部昨日發文告指出,當局將在未來幾個月推出《防詐騙保障法案》(Protection from Scams Bill),法案將允許警方在有理由相信受害者會向詐騙團伙匯款時,向銀行發出限制令(Restriction Orders,簡稱RO),限制受害者在一段時間內不能進行銀行交易。
新加坡警察部隊8月22日公布2024年上半年詐騙和網絡犯罪數據時指出,警方在這期間接獲2萬8751起這類罪案通報,詐騙案占了92.5%,達2萬6587起,涉及金額達3億8560萬新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公布今年上半年詐騙和網絡犯罪數據時指出,警方在這期間接獲2萬8751起這類罪案通報,詐騙案占了92.5%,達2萬6587起,涉及金額達3億8560萬新元。
其中,多達86%的騙案是受害者自行轉交錢財,並非由騙子操控受害者的戶頭轉帳。這類受害者心理已被攻陷和操控,無法相信自己受騙。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內政部《防詐騙保障法案》的重點包括:限制令僅針對騙子沒有實際接觸受害者,而是採用數碼或電訊網絡(如電話、簡訊或線上通訊)進行的詐騙案。限制令將限制受害人的戶頭,通過線上銀行、手機銀行和櫃檯向外轉帳。不過,受害人可以向警方申請取出用於合法用途的款項(如維持日常生活、支付帳單等)。限制令包括所有信用相關業務,包括信用卡交易,個人貸款,以避免騙子說服受害者代為申請信用額度或貸款。限制令為期28天,這讓警方有較充裕時間說服受害者,相信他正在受騙。28天後,警方將再次評估受害者是否有被騙風險,若有則可更新限制令;每次更新有效期仍是28天。
新加坡警方將只對7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Domestic 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Banks,簡稱D-SIB)發出限制令。
這7家銀行是星展銀行、大華銀行、華僑銀行、滙豐銀行、馬來亞銀行、渣打銀行及花旗銀行。
新加坡內政部強調,發出限制令是迫不得已的防範詐騙手段。警方在有理由相信某人正成為詐騙犯的目標,並在可預見的未來向詐騙團伙轉帳,同時在其他說服受害者的選項已經用盡,而且未奏效的情況下,才會發出限制令。
受害者可針對警方發出的限制令向內政部上訴,內政部將保有最後決定權。
在新加坡的公眾諮詢將在9月30日截止,可上https://go.gov.sg/feedbackscamsbill或民情聯繫組(REACH)網站,查閱公眾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