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兩國簽署的逃犯引渡條約可謂一波三折。
有外媒認為,引渡條約的「捲土重來」,意味著印尼當局未來將能在新條約下,引渡那些該國聲稱把不法所得藏匿在新加坡的貪污犯。
然而,該配套協議卻遲遲未獲印尼國會通過而始終沒有生效。
當時,一些印尼國會議員說,國防合作協議允許新加坡在印尼領土進行軍事演習,因此以協議有損印尼主權為由反對。
由於引渡條約和國防合作是配套協議,因此連帶導致前者也被無限期擱置。
不過也有人批評說,那些印尼國會議員反對配套協定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們本身可能涉及貪污,因此想方設法讓新印引渡條約胎死腹中。
印尼與新加坡曾多次因引渡條約課題產生齟齬 根據印尼貪污監督組織(Indonesia Corruption Watch)統計,2010年至2019年間,印尼共有586名全國和地方層級的議員被懷疑涉及貪污,顯見當地貪腐情況極為嚴峻。
本周二(25日)國際反貪污組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的2021年廉潔指數榜上,印尼以38分,在180個國家和地區里排名96,比去年進步一個名次,但依然排在「及格線」下。
新加坡則一直被印尼當局視為是印尼貪污犯藏匿財富的避風港。
美林(Merrill Lynch)全球財富管理與凱捷(Capgemini)顧問曾在2006年發布的報告中估計,有1萬8000名凈資產超過100萬美元的印尼人住在新加坡,連帶有多達870億美元的資產存放在本地。
印尼財政部長英卓華(Sri Mulyani)則在2014年引述諮詢機構麥肯錫(McKinsey)的一份研究稱,印尼富豪「藏在海外」的2500億美元資產當中,新加坡占了2000億美元。
例如,去年4月印尼媒體曾報道,印尼肅貪委員會負責執法部門的副主委卡里尤多(Karyoto)在談到逮捕一起貪污案嫌疑人遇到的困難時聲稱,一些嫌犯逃到新加坡,而新加坡是唯一一個沒有與印尼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是「貪腐分子的天堂」。
2017年4月,一名印尼警方高層則指控說,在印尼當局追捕涉貪石油富商文德拉諾(Honggo Wendratno)的行動中,新加坡因圖利而「不願」配合印尼提出的引渡和法律互援。
2016年4月,時任印尼副總統尤索卡拉也在媒體訪問中聲稱,有許多印尼貪污犯逃到新加坡,並指新加坡「無意與印尼簽署引渡條約」,否則印尼當局將能把更多逃犯繩之以法。
面對上述來自印尼的指控,新加坡外交部多次強調,新印早在2007年就已簽訂引渡條約和國防合作協議,只要印尼國會核准,新加坡隨時準備好履行相關配套協議。
我國外交部也表示,我國持續透過法律互助條約為印尼提供必要的援助,重申我國堅決維護法治。
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亦曾在2007年表示,他有信心新印引渡條約不會把富有的印尼人從新加坡嚇跑,也不會傷害到本地的房地產及金融業。
「這是可笑的。難道你相信那些可能被引渡的印尼人會留在新加坡嗎?」
李顯龍總理也在25日的簽署儀式上表示,新印引渡條約將加強雙方的合作及打擊罪犯,並向投資者釋放清晰及正面的信號。
一旦印尼國會通過相關協議,新印引渡條約即可生效。
有印尼媒體分析,由於現任印尼總統佐科的執政聯盟在國會中掌握了82%席次,此次協議通過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