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一名送餐員在上個星期天(15日)因無法聯繫上顧客,便想把顧客點的飲料暫寄在公寓保安亭。然而,保安卻以不符合規定為由而拒絕要求。雙方於是發生爭執,保安最終把飲料丟棄。
記者今天走訪Central View公寓,事件中的保安卓先生仍照常值班。他說,視頻出街後引發熱烈討論,他不願成為眾人茶餘飯後討論的話題,「這件事情似乎越鬧越大,所以我不想再多說什麼。」
根據卓先生的說法,他當天一再提醒送餐員不要將飲料放在保安亭,但對方仍堅持這麼做,他是迫於無奈下才丟飲料。
保安業雇員聯合會:丟飲料的做法不恰當保安業雇員聯合會秘書長陳銘傑回復《8視界新聞網》時說,首先,禁止在公共區域放置物品的規定是由物業管理委員會(MCST)制定的,非保安公司制定,但也不是由保安員個人決定的。
他說:「如果保安員未能執行這些規定,委員會通常會對保安公司按每次違規收取違約金,金額可能在50至300元或以上。」
發言人說,其次,送餐員需要遵守的是同是平台、顧客和送餐員之間的合約。因此,送餐員堅持將食物放置在公共區域,並要求保安員負責看管也是不公平的。
儘管如此,保安處理該事件的方式也引發爭議。
「保安直接丟棄飲料的做法並不恰當,可以選擇更為妥善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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