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多次偷窃,被诊断患上强迫性囤积癖。(联合早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名新加坡妇女4次到不同的商店和超市偷走近1360元物品,庭上揭露她患有强迫性囤积癖,情况在冠病期间恶化,摆满住家后,还放到屋外。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51岁的郑丽思(译音),面对六项偷窃、失信、以及抵触破产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2月16日下午2时45分,在樟宜坊(Changi City Point)一间商店偷走5双鞋子和一个斜肩包,放进一个纸袋,然后若无其事地拿了另一双鞋子到柜台,要店员帮忙保管,等自己下班后再过来付款,之后离开。
被告于同月24日被捕,保释期间再次犯罪。
去年4月8日傍晚5时,她于NEX购物中心举办的展览会,偷走9件总值283元的圆领汗衫,然后在同天晚上9时58分,在NEX购物中心的职总平价合作社,偷走总价值574元的物品。
4次被捕仍不收手 妇女保释期又偷窃 被告将偷来的物品装入偷来的背包,排队付款时,发现身上没带卡,于是打算离开超市,结果被超市职员拦下。
被告被捕后,保释期间又再干案。她于去年9月8日晚上7时半,在来福士城购物中心的超市,偷走92元的物品。
被告星期四(9月19日)认罪,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被诊断患有强迫性囤积癖。
律师陈词时说,被告自2017年被诊断出有病后,就一直被病情影响生活,情况在冠病期间变本加厉,家里没有多余的空间囤积物品,只能摆在家门外。
曾被判入穷籍 隔年抵触破产法令 控状显示,被告除了偷东西,也于2018年9月27日被判入穷籍,但她于2019年2月13日,没有向信托人(trustee)提呈财务清单(Statement of Affairs),因此抵触破产法令。
她也在今年5月4日,在新加坡博览馆失信165元。
法官令控方准备报告,看被告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案展下个月2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