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年龄介于32至44岁的男子涉嫌公众滋扰及对警员使用辱骂性语言被逮捕,他们明天将被控。
这起事件发生在前天(22日)凌晨约5点10分,警方当时在三龙路(Sam Leong Road)封锁一起谋杀案的犯罪现场并进行调查时,四名男子接近封锁区域并试图穿越。
警员建议他们改走其他路线,但其中三人随即对警员进行嘲讽并使用辱骂性语言,而第四人则疑似用手机拍摄当时的情况。
尽管面对四人的行为,警员仍保持克制并努力缓和局势,继续处理谋杀案的调查工作。在多次劝说后,四名男子才最终改走其他路线离开。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中央警署的警员确认了四名男子的身份,并在昨天(24日)将他们逮捕。
根据《2014年防止骚扰法》第6(3)条,对公职人员使用辱骂性语言的罪行可被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最高5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根据《1871年刑法》第290(b)条,制造公众滋扰的罪行可被判处最长3个月监禁,最高2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