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星。(圖:路透社)
涉及易華仁案的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將在今天(4日)被控。
國家法院系統記錄顯示,王明星將在今天下午2點30分被提控兩項控狀。
其中一項控狀涉及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另一項控狀則是妨礙司法公正。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刑事案件中的兩個關鍵人物之一。 王明星跟易華仁同在去年7月11日被貪污調查局逮捕,目前以80萬元保釋在外。
共面對35項控狀的易華仁上周二(24日)針對五項控狀認罪之後,昨天(3日)被判監禁12個月,暫定下周一(7日)入獄服刑。
易華仁面對的34項以公職人員身份收取好處和物品的罪狀中,26項涉及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八項涉及建築商林增控股(Lum Chang)董事經理林國城。
易華仁從王明星那裡獲得的好處就包括世界一級方程式F1新加坡大獎賽的貴賓級門票,以及舞台劇、歌舞劇和足球賽的門票,還乘搭他的私人飛機前往卡達多哈,入住當地的四季酒店,隔天再乘坐他安排的航班回國。
去年5月17日,貪污調查局在調查另一起事件時發現易華仁的名字出現在王明星私人飛機的乘客名單中。易華仁從王明星那裡得知此事之後,把回程的5700元商務艙機票費用還給王明星,因此妨礙司法公正。